政策调整概览
香港政府今日正式刊宪公布《香港国安法》第四十三条实施细则的修订内容。此次修订进一步完善了执法机构在处理危害国家安全罪行时的权力范畴,重点针对电子设备的取证程序进行了补充。
核心修订条款
- 强制解密义务:警方在持有裁判官手令或处于紧急情况下,有权要求“指明人士”提供电子设备的密码或解码方法。
- 刑事责任判定:若相关人士拒绝遵从指令提供密码,即属犯罪。
- 即日生效:该条文已正式刊宪并即时生效。
法律制裁标准
根据最新细则,违规行为将面临以下处罚:
- 不遵从指令:最高可处罚款 10 万港元及监禁一年。
- 提供虚假/误导资料:最高可处罚款 50 万港元及监禁三年。
官方说明
当局表示,此次修订旨在完善执法效率,强调该细则不会影响普通市民的日常生活,以及各类机构与组织的正常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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