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判决核心摘要
台北地方法院于3月26日对京华城案及相关政治献金案做出首波一审判决。根据法院公告,前台北市长柯文哲累计获刑17年,并褫夺公权6年。若此判决后续生效,柯文哲将无法参加2028年大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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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判罚结果清单
1. 京华城收贿与图利案
- 柯文哲: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褫夺公权6年(法院认定沈庆京2020年捐赠民众党的210万元为贿款)。
- 沈庆京: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
- 应晓薇:收贿及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15.5年。
- 黄景茂:图利罪判处有期徒刑6.5年。
- 彭振声: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2. 政治献金舞弊案
- 涉及肖像费、演唱会及周边产品收益核销异常。
- 李文宗:获刑3年2月。
- 柯文哲:此项获刑2年。
- 李文娟:获刑2年。
- 端木正:申报不实获刑1年。
3. 众望基金会背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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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关键裁定理由
- 量刑依据:法院认为柯文哲在审理期间未表现悔意,且指示相关人员(许芷瑜)出国逃避调查,故予以从重量刑。
- 证据认定:法庭认为“210万”虽与京华城体量看似不对等,但符合“前金后谢”犯罪模式;另“小沈1500”相关表格因证据链不足未予采纳。
庭审影像公开信息
根据现行法规,本次案件的法庭审理录影将于近期上线供公众查看:
标签:#柯文哲判决 #京华城案 #台北地方法院 #台湾政治 #政治献金案